第三届中国税务律师、税务师和税法研究生暑期学院招生简章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6-06-23 浏览:3217
第三届中国税务律师、税务师和税法研究生暑期学院招生简章
为探索律师行业与税务师行业的业务合作,以及涉税服务专业人才培养新模式,今年,全国律协财税法专业委员会、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与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继续联合举办“第三届中国税务律师、税务师和税法研究生暑期学院(2016)”公益培训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架构
主办: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财税法专业委员会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承办:华税律师事务所
华税税务师事务所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
二、课程内容
1.当前税制改革与税收立法的前沿问题
2.《税收征管法》修订难点、热点问题深度分析
3.涉税专业服务的国际经验与我国发展趋势
4.“全面营改增”政策解析与实务案例
5.税务稽查与企业应对案例分析
6.近期典型税务争议案件深度剖析与税收司法改革
7.我国税收优惠政策分析与税收筹划
8.企业并购重组税务风险管理与案例分析
9.非居民企业涉税法规政策解读与案例分析
10. BEPS行动计划、国际税收征管合作与我国国际税务业务新发展
11. “一带一路”战略背景下走出去企业税务风险管理
在活动期间将组织学员进行专题研讨、考察交流等活动。
三、主讲师资
来自国家税务总局、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省级税务机关等主管部门相关业务领导;国内外知名高校和科研机构的权威专家;国内外知名律所、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深税务合伙人等。
四、教学日程和地点
1.报到:2016年7月17日报到注册。
2.教学日程:2016年7月18日-7月23日共6天上课,7月24日返程。
3.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国政法大学校内。
五、招生人数和报名条件
本届共招收学员180人。其中律师70人,税务师70人,税法研究生30人,税务干部和企业财税高管10人。
报名条件:本公益性培训项目,受经费及场地所限, 原则上已参加前二届暑期学院培训的学员不得参加;律师,需有3-5年以上律师执业经历、从事税法等相关业务并经市级以上律协推荐,省级律协可推荐2-3名符合条件的律师;税务师,需有3-5年以上执业经历的执业税务师;税法研究生需经导师推荐;税务干部需出具职务证件;企业财税高管需出具高管身份证件。
六、考核、结业与奖励
1.修完全部课程并经考核合格,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联合颁发结业证书。
2.考核优秀的学员可优先参加“中国税法论坛”等学术活动和专题调研考察,优秀论文优先收录《中国税务律师评论》。
七、学习费用与补贴
1.律师、税务师需缴纳资料费等共1200元。
2.税法研究生免收费用并给予午餐补助。
3.所有学员交通费、住宿费自理。
八、报名与录取
1.报名人请填写“第三届中国税务律师、税务师和税法研究生暑期学院(2016)”报名表,附电子版照片(25×35mm)、执业证、学生证扫描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上述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到邮箱:taxlawyer2015@126.com
2.报名时间:2016年6月6日—2016年7月10日。
3.经审查后,将于2016年7月12日之前在全国律协官网、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官网以及中国财税法治网公布录取名单,并通过电子邮件通知本人。
九、招生联系人
1.李剑,华税律师事务所,手机:18601356040
2.张倩,华税律师事务所,手机:18010058436
附件:
“第三届中国税务律师、税务师和税法研究生暑期学院ï¼?016)â?报名.doc
全国律协财税法专业委员会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201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