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注册税务师行业委员会关于积极参与营改增政策大辅导的通知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7-03-22 浏览:3284
浙注税行党发〔2017〕5 号
各税务师事务所、各党支部:
近日,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营改增政策大辅导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7〕27号),为积极参与此次营改增政策大辅导工作,发挥税务师的专业优势,现就税务师行业积极参与营改增政策大辅导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发挥专业特长
大辅导工作是为巩固和扩大营改增前期四大战役成果而采取的重要举措,是做好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第五阶段“总结好”工作的重要一环,是近期各级国税机关的重要工作之一,也是税务师行业展示专业优势、彰显良好社会形象的良好时机。全省税务师事务所、事务所党支部务必高度重视,将大辅导工作与深化“两学一做”活动相结合,与开展的“百所千师、同心服务”活动相结合,充分发挥党员先锋作用,引导纳税人更好地提升对税制的适应程度,确保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确保营改增试点持续平稳运行。各税务师事务所要积极主动配合税务机关,全力以赴,按照税务机关大辅导工作安排,协同推进,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明确辅导重点,创新辅导方式
大辅导工作自2017年3月开始,3-5月份集中开展。以纳税人政策规定掌握更精准、优惠政策享受更彻底、进项税额抵扣更充分、涉税事项办理更清楚为目标,帮助纳税人解决营改增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痛点”、“堵点”和“难点”,重点是做好对建筑、房地产、金融和生活服务业中的一般纳税人、营改增后出现税负上升的一般纳税人和原增值税行业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三类纳税人营改增的一般性政策、优惠政策、进项抵扣政策及增值税办税流程的政策辅导。各事务所要加强与纳税人、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的沟通交流,广泛收集意见和建议,深入分析研究,创新服务方式,通过采取专家讲座、召开座谈会、上门宣讲等多种形式,免费做好辅导、培训等工作,协助税务机关将大辅导工作涵盖所有增值税纳税人。
三、注重辅导实效,彰显行业形象
税务师事务所要在各级税务机关大辅导统筹安排下,结合行业实际,积极配合税务机关,在政策咨询、业务培训、办税流程辅导等方面,发挥行业自身专业优势,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大辅导工作,分担税务机关工作压力,通过对委托户的全面深入了解,分析纳税人在发票开具、纳税申报、政策适用等方面的运行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税务师事务所要抓住时机,加强宣传工作,向社会各界、税务机关、纳税人展现自己的风采。同时,要及时收集总结上报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对税务师行业的认知度,树立行业良好形象,提升社会影响力。
各税务师事务所于2017年6月9日前将大辅导工作开展情况报送浙江省注册税务师行业党委办公室。
联系人:邱芸芸 电话0571-85866539 13675891890
邮箱:447192082@qq.com
附件:《××税务师事务所关于参与税务机关开展营改增政策大辅导工作情况的报告(样式)》 ygz.docx
中共浙江省注册税务师行业委员会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