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7中国税法论坛暨第六届中国税务律师和税务师论坛”的通知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7-11-22 浏览:184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发挥财税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保障性和关键性作用,不断引领中国税务律师、税务师的行业发展、业务创新与战略合作,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将与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共同举办“2017中国税法论坛暨第六届中国税务律师和税务师论坛”,会议主题为“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与涉税服务新机遇”。
论坛将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最高法院、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等相关部门的领导,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学术机构的著名法学家以及知名税务律师和税务师等出席并发表演讲。
一、会议组织架构
主办单位: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承办单位: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财税法专业委员会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
北京华税(深圳)律师事务所
华税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亚太鹏盛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官方网站:www.caishuifa.com
二、会议时间
2017年12月17日,会期1天。
三、会议地点
深圳市大中华喜来登酒店宴会厅(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四、会议要求
(一)请各地税协接此通知后,尽快通知本地区税务师事务所报名参加论坛并按要求提交论文。
(二)本次论坛不收取任何会务及资料费,由于场地有限,所有地方税协和税务师事务所参会人员需要按时提交报名表,经中税协确认后方可参加。食、宿等差旅费自理。
五、论文内容及提交方式
论文主题请围绕税制改革、税收立法、税收征管、税收治理现代化、涉税专业服务创新、税收咨询筹划、税务风险管理、税务争议解决以及纳税人权益保护等方面,组委会将组织专家进行优秀论文评选,并颁发获奖证书,部分优秀论文将刊发到《中国税务律师评论(第5卷)》和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刊《注册税务师》及其官方网站和微信平台。
请于2017年12月10日前发送到邮箱:taxlawyer2015@126.com,邮件主题需标明“第六届中国税务律师和税务师论坛论文”,过期不予收录。
六、报名方式
业务准则部 刘璐、卫雪鸥 010-68413988转8307/8310。
请于2017年12月10日前将报名表发送至ywzz@cctaa.cn。
附件一:论坛日程安排 oa1.docx
附件二:报名表 oa2.docx
附件三:论文撰写规范 oa3.docx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2017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