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18年度税务师行业报表的通知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9-07-30 浏览:1202
浙税协发〔2019〕1号
各税务师事务所:
根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填报2018年度税务师行业报表的通知》(中税协发〔2019〕006号)文件精神,现将我省2018年度税务师行业报表填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及数据统计口径
税务师事务所(2018年12月31日前成立且正常经营)填报表1、表2、表4、表5和表6。表1至表6数据统计范围均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实际发生的数据。
二、填报方式
请税务师事务所登录“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网址:www.ecctaa.com),在行业报表模块进行填报。
三、填报时间
填报截止时间为即日起至2019年3月15日。
四、系统操作咨询
咨询电话:4000825868 咨询QQ:4000102233
五、其他要求
(一)税务师行业年度报表的填报工作是强化税务师行业自律管理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全面反映税务师行业发展现状的重要途径,是制定行业发展方针、政策的客观依据。各税务师事务所要充分认识行业年度报表填报工作的深远意义,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行业年度报表的填报工作,确保我省报表统计工作完整准确并按时完成。
(二)请各位所长认真组织做好本所行业报表的填报工作。由于本年度行业报表表4收入分类有所调整,请各所注意在填报过程中及时阅读数据填报说明,保证行业报表数据填报的准确性。
(三)采取总(母)分(子)结构的税务师事务所,总部和分支机构须按 “属地原则”在报表系统中向其所在地的地方税协独立报送各自报表,总机构不汇总报送分支机构的经营收入、人员情况等信息。同时总部和分支机构须在“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行业管理-集团化模块”中维护相关集团化信息,中税协将在报表统计时,对符合条件的税务师事务所全部分支机构经营收入进行汇总。
(四)在填报过程中如有疑问可通过浙税协报表QQ交流群(群号:184667935)咨询。也可电话咨询省税协秘书处,吴聿健:0571-85866539,徐红斌:0571-85822339。
附件:税务师行业报表表4主营业务收入数据项填报说明 bbsm.doc
二〇一九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