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积极配合开展第30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21-04-09 浏览:1657
浙税协发〔2021〕11号
各税务师事务所:
2021年4月是第30个全国税收宣传月,税务总局决定以“税收惠民办实事 深化改革开新局”为主题,于4月份深入开展宣传月活动。根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积极配合开展第30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中税协发〔2021〕11号)文件精神,浙江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将配合税务机关,结合我省税务师行业特点,积极参与税收宣传月活动,以此作为全行业庆祝建党100周年、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抓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助力开局“十四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党建引领,紧扣“税收惠民办实事 深化改革开新局”主题,积极参与税收宣传月活动。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全省税务师事务所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握新发展阶段特点,理解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税务总局党委、中国注册税务师行业党委、中税协、浙江省税务师行业党委和省税协有关要求,在全国税收宣传月期间,紧紧围绕“税收惠民办实事 深化改革开新局”主题,积极宣传国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宣传税务部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行便民措施、办好惠民实事的积极探索和成效,宣传税务师行业维护国家税收利益和广大纳税人合法权益的职能作用,积极服务个人所得税综合收入汇算清缴,广泛展示税务师行业良好形象,为推进税收治理现代化建设、税务师行业的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发挥我省税务师行业“百所千师”同心服务团作用,主动参与志愿者服务。
“百所千师”同心服务团,是浙江省税务师行业志愿服务的品牌。参与税收宣传月活动、服务税收事业既是税务师行业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税务师贴近市场主动服务客户的举措。各税务师事务所要善于做好志愿品牌宣传工作,鼓励支持本所从业人员和党员积极参与到税收宣传志愿服务中去,承担起为税务机关和人民群众分忧解难的社会责任。结合服务对象实际需求,找准定位,明确方向,创新服务方式,举办富实效、有特色、高水平的公益活动。要认真举办多种形式的税法宣传、辅导、咨询和系列社会公益活动,扩大社会影响,展示新时代税务师的新形象。
三、积极参与丰富的税收宣传活动
(一)积极参与“‘党旗飘扬’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征文活动”
中国注册税务师行业党委和中税协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特举办“‘党旗飘扬’庆祝建党100周年主题征文活动”。本次征文活动面向税务师行业广大党员、工作者,以及税务干部、纳税人等社会各界人士,主体内容是以征文形式讲述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税务师行业的职能作用、发展成就以及行业从业者的感人故事,展示行业砥砺奋进的精神风貌。优秀作品将在《注册税务师》、《浙江税务师》及新媒体上发表。各税务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要作为行业工作的大事抓好抓实,认真组织所内从业人员积极投稿,发挥从业人员的才智和特长。
(二)积极参加“第十一届全国税法知识竞赛”活动
中税协、中国注册税务师同心服务团将在4月上旬组织开展“第十一届全国税法知识竞赛”活动。各税务师事务所要认真组织本所从业人员主动参与,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积极动员纳税人和缴费人参与,扩大税法知识普及覆盖面和参与度,提高税务师行业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
(三)主动投身服务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志愿者活动
各税务师事务所要按照《浙江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税务师行业服务个人所得税志愿者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浙税协发〔2021〕9号)要求,做好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志愿者的招募和信息采集工作,组织志愿者队伍以实操培训、公益活动、对接帮扶等多种形式,创新服务方式,优化服务手段,帮助纳税人完成好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工作。
(四)深化校企合作,积极开展“税收宣传进校园”活动
省税协要继续深化与浙江财经大学的校企合作,开展“税收宣传进校园”活动。鼓励在校大学生积极参与到“第十一届全国税法知识竞赛”中去,通过“以赛促学、以学促考”,以更加突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为目标,以服务需求、提高质量为主线,协同培育具有职业操守、专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税收专门人才,为行业发展注入新鲜血液。
(五)配合省税务局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持续提升税务师行业专业优势
各税务师事务所要积极配合省税务局开展“深化拓展‘三服务’ 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切实做好“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一是办好惠民实事。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把行动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切实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解难题,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精准直达市场主体,通过广泛宣传、精准推送、优化流程,努力做到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快办快享。二是实施精细服务。找准问题和需求,着力破解纳税人生产经营中的痛点难点堵点,在服务过程中深刻把握广大纳税人缴费人需求发展变化,实现无差别服务向精细化、智能化、个性化服务转变,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三是助力企业发展。积极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应对疫情带来的长期影响,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积极主动、精准有效打好政策组合拳,支持优质企业高质量发展,为我省“十四五”税收事业开好局、开新局。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策划,靠前指挥
各税务师事务所要结合本地实际,精心策划、组织本所宣传活动。在税收宣传月中,要集中举办社会影响范围广,能够切实服务纳税人、满足纳税人涉税需求的宣传活动,通过主题宣传使社会公众更加认识和理解税收工作,更加了解和认同税务师行业,进一步提高行业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
(二)压实责任,注重实效
各税务师事务所所长要切实履行职责,制定详细的宣传活动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与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与行业发展有机结合,切实保证宣传活动落到实处。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优势,推出形式新颖、内容丰富的税收宣传产品,扩大行业宣传效果。
(三)把握方向,及时反馈
各税务师事务所在组织宣传活动工作中,要注意遵循国家的大政方针,遵守宣传纪律,把握舆论方向,做细活动预案、做好疫情防控,确保各项活动安全顺利举行。同时要认真总结,及时向省税协及当地税务机关汇报税收宣传月活动的开展情况、工作成效。对于思路新颖、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活动和做法,省税协将在网站、微信公众号、《浙江税务师》上进行专题报道。
(四)其他
1.各税务师事务所请于7月31日前将征文投送给中税协edit@cctaa.cn,同步投送浙江省税协zjctaa@sina.com;
2. “第十一届全国税法知识竞赛”采取互联网线上答题的形式。活动启动后,参赛者可登录中税协官方网站(www.cctaa.cn)或中税协微信公众号(CCTAAWX)的“知识竞赛”页面,进行实名注册、答题;
3.省税协联系人:徐红斌:0571-8582 2339,139 0651 6438;吴聿健:0571-8586 6539,159 6717 1648。
浙江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