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税务师行业规范发展专项自律检查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22-11-15 浏览:567
浙税协发〔2022〕32号
各税务师事务所:
按照中税协《关于开展税务师行业规范发展专项自律检查的补充通知》(中税协发[2022]111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巩固税务师行业“守法、自律、诚信、规范”经营专项自律检查活动的阶段性成果,行业发挥涉税主力军作用,守住依法规范经营的底线。结合我省税务师行业实际情况,从2022年11月中旬至2023年1月31日前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涉税鉴证报告的摸排检查工作为重点的行业规范发展专项自律检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涉税鉴证报告摸排检查的内容
行业协会对涉税鉴证报告开展质量摸排,围绕业务承接、委派、实施、复核等环节应实施的程序,重点关注业务质量内控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业务约定书的签订和履行情况,底稿的实质性复核情况,报告文书的出具和签章情况,以及报告受理人反馈情况。税务师事务所围绕本所出具涉税鉴证报告所需的平均工时、平均项目人员数量、平均收费标准、是否有受理的行政部门等情况开展自律检查。
二、摸排检查对象
截止2022年11月30前所有登记在册的浙江省内团体会员。
三、摸排检查的时间安排及要求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2年11月14日-12月10日
各税务师事务所围绕本所出具涉税鉴证报告所需的平均工时、平均项目人数、平均收费标准、是否有受理的行政部门等情况开展自律检查并于11月30日前采用线上填报方式摸排检查(见第四点); 12月5日前向省税务师协会邮箱提交自查报告。省税协将专人审核,及时反馈,针对存在问题,督促事务所和相关人员进行整改。
(二)抽查阶段:2022年12月10日-1月10日
省税协在税务师事务所做好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事务所进行现场抽查。抽查将对照填报的自查清单,现场查阅,对自查不力、整改不到位、存在问题较多的事务所及个人,将按中税协惩戒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摸排检查的信息填报
摸排检查采用线上填报方式。单位会员在自查自纠阶段登录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http://www.ecctaa.com),进入“涉税鉴证报告摸排检查”模块,在线据实填报《涉税鉴证报告摸排检查情况统计表》。
请各税务师事务所高度重视,高标准、严要求、扎实开展涉税鉴证报告摸排检查工作,及时填报按时完成。
省税协联系人:吕玲玲 0571-85828635 龚子沁0571-85828510
省税协邮箱:zjctaa@sina.com
附件:1、《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开展税务师行业规范发展专项自律检查的补充通知》zxjc.doc
浙江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