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3年度我省执业注册税务师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3-07-25 浏览:8834
浙税协发〔2013〕13号
各税务师事务所:
根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注册税务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的通知》(中税协发〔2009〕035号),结合我省实际,省税协制定了由省税协组织举办的2013年度继续教育培训项目,现通知如下:
一、2013年度省税协将举办3种类型的继续教育培训班具体班次、培训内容、师资详见2013年度继续教育培训项目(见附件1,所长班另行通知),培训时间为9月份,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待统一报名以后另行通知,协会网站也将同时公布。
二、各税务师事务所针对各自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做好所内报名统计工作。报名统计表(见附件2、附件3)请在7月3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上报省税协(电子邮箱:zjctaa@sina.com),参训人员上报后原则上不得随意变动,凡逾期未报名的事务所视为自动放弃。
三、本次培训班报名只接受我省执业注册税务师,执业会员需完成个人信息采集,凭个人会员注册号方可报名,未完成者暂不予以报名。
四、由于资源有限,此次培训每位执业会员限报一个培训班,不得重复报名。今年已经参加或预报名参加中税协在扬州税院、西南财大培训的人员,原则上不接受此次报名。
五、如有其他不清楚事宜可向省税协咨询,联系人:卢振东;联系电话0571—85828661。
附件:1. 2013年度继续教育培训项目
2. “营改增”班报名统计表
3. 涉税鉴证班报名统计表
二○一三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