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赴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参加项目经理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4-07-16 浏览:10958
浙税协〔2014〕12号
各税务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提高执业注册税务师业务技能,打牢涉税会计专业知识功底,提升行业服务能力,加大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培训力度,今年浙江省注册税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税协”)委托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举办一期(200人)执业注册税务师项目经理培训班,现将有关培训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企业会计新准则相关的难点与热点问题解析;会计政策与税法差异及协调;资本运作中的涉税问题分析。
二、培训时间
2014年9月1日至9月5日(9月1日报到)。
三、培训地点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上海市青浦区蟠龙路200号)。参加培训人员自行前往。具体路线:杭州城站乘高铁到上海虹桥下车,学员尽可能都在杭州城站火车站乘座下列车次:
1、G7308次、10:00分发车、11:12分到站;
2、G7316次、14:00分发车、15:07分到站;
3、G7320次、16:00分发车、17:12分到站。
乘座上述列车的学员在报到日9月1日有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班车接站,学员出站后在北14口等待接站人员,接站人员联系电话:15901678298,15901678299。未乘座上述列车的学员,学校不负责接站,请学员自行到上海国家会计学院1号公寓注册大厅报到。杭州驾驶汽车到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行驶路线图(见附件:2)。
四、培训对象
税务师事务所的执业注册税务师项目经理、业务骨干。
五、收费标准
食宿费:每人每天295元,其中:伙食费105元(早餐15元,中、晚餐45元)、住宿费(单人单间)190元。报到时交给学院。
六、联系人
1、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教务部
联系人:刘斯瑶 电话:021-69768000-68207、传真:021-69768073、手机:18121168041、电子邮件:liusiyao@snai.edu
2、浙江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联系人:潘秀煌 联系电话:0571-85828661,手机:13777571386,传真:0571-85828637。
七、具体要求
1、每个税务师事务所原则上限报1名,执业注册税务师人数在15人(含15人)以上的事务所限报2名,按报名时间先后次序报满200人为止。名额报满确定后,由省税协用发短信的方式告知参训人员,参训人员收到短信后要及时回复“收到”并注上姓名。参训人员要认真填报培训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经领导签名后,务必于2014年7月31日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发送给省税协,省税协邮箱:zjctaa@sina.com,逾期未上报的事务所视为自动放弃。
2、上报的参训人员经省税协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换,个别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调整培训人员的,务必在8月20日前将调整情况报(电话或传真)省税协,并说明调整理由,经同意后办理调整。对已确定参加培训人员,不在规定时间内向省税协提出调整情况,又不按时报到或不去报到的事务所,今后将不再享有分配住校和外派培训名额。
3、参训人员要提前安排好工作,携带食宿费和学习生活必需品(可携带手提电脑房间内有网线插座)准时报到。学员在校期间自觉接受和服从学院和班干部的管理,遵守课堂纪律和学院各项校规校纪,尊重教师,团结同学,互帮互助,虚心好学,刻苦钻研,树立浙江执业注册税务师的良好形象,并妥善保管好贵重物品,注意安全,圆满完成教育培训任务。
4、从杭州城站乘座指定的三列高铁到上海虹桥下车的学员,在报到日前10天,即:8月20日前将乘座的列车车次、时间告知(电话或传真)省税协,以便通报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安排车辆,统一在上海虹桥接站。
5、凡参加培训班人员一律不准带家属。
附件:1、赴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培训人员报名表
附件:2、杭州驾车到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行驶路线图
二0一四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