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执业注册税务师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5-05-07 浏览:10392
浙税协[2015]6号
各税务师事务所:
根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通知精神,按照浙江省注册税务师协会2015年度继续教育培训计划,为提高执业注册税务师业务技能,更新财税知识,适应政策法规变化,经研究决定,在浙江省税务干部学校举办两期执业注册税务师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在税务师事务所执业的注册税务师。其中:已参加(或拟安排)中税协组织扬州、四川、大连培训基地培训的和省税协组织的各类培训班的人员不再双重报名参加。
二、培训时间、地点及人数
1、时间:第一期 2015年7月13日至17日,13日报到,17日下午2:00点前离校返程;第二期2015年7月20日至24日,20日报到,24日下午2:00前离校返程。
2、地点:浙江省税务干部学校(湖州市三天门)
3、参训人数:每期学员人数为200人,共计400人。
三、培训内容及日程安排
培训项目 培训内容 课时
执业注册税务师继续教育培训班 “营改增”新税收政策解析 0.5天
沟通协调技巧 0.5天
增值税出口退(免)税操作及案例分析 1天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和政策解析 1天
企业所得税新政及疑难问题解析 0.5天
四、食宿费
1、住宿费:120元/人天(单人间)或100元/人天(标准间);
2、餐 费:80元/人天(自助餐);
食宿费按实际住宿天数计算,学员报到时由学校开票直接向参训学员收取。
五、具体要求
1、今年执业注册税务师继续教育培训按去年底事务所年检实有人数进行名额分配,各事务所要统筹安排好执业注册税务师继续教育脱产培训,上述两期培训班要按照省税协分配给各事务所的培训名额进行报名,培训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1),无特殊情况不得擅自增、减报名人数,如有特殊情况请在报名截止日前向省税协报告。
2、学员住宿由税校根据房源情况作统一安排,需要住单人间或标准间的学员在报名表中详细注明,按报名先后次序,先安排单人间,单人间安排满后再安排标准间,请各位学员理解和配合。
3、税务师事务所确定上报参训人员名单后,参训的执业注册税务师要提前安排好工作,认真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务必于6月13日前发电子邮件到浙江省注册税务师协会邮箱:zjctaa@sina.com,逾期未报名的事务所视为自动放弃。培训人员名单确定上报后无特殊原因不得缺席,不得随意换人,如特殊情况需增减或更换人员必须在报到日前10天经省税协同意与学校联系后更换,以便安排食宿;报名表中的内容要清晰完整填写,详细注明参加期数、住单间或标间、报到时间、乘座何种交通工具、是否需要接站(湖州高铁站、湖州汽车站)等内容。
4、上述培训纳入2015年度执业注册税务师继续教育培训学时,请各位学员协助配合工作人员做好考勤登记工作。
六、注意事项及联系方式
1、根据学校要求,请参训人员携带身份证件,并与参训人员一致。
2、浙江省税务干部学校联系人:教务部主任盛继芳,办公室电话:0572-2358477 、手机:13867276728;学校具体地址:湖州三天门(详见附件:3)。
3、浙江省税务干部学校接站联系人:第一期乘高铁接站联系人:徐伟,手机:13757290717,乘汽车接站联系人:王有志,手机:13867252852。第二期乘高铁接站联系人:王有志,手机:13867252852,乘汽车接站联系人:徐伟、手机:13757290717。
4、如有其他不清楚事宜可向省税协咨询,联系人:潘秀煌;联系电话0571—85828661,手机:13777571386。
附件:1、执业注册税务师继续教育培训名额分配表
2、执业注册税务师继续教育培训报名表
3、浙江省税务干部学校线路图
(不发纸质文)
二○一五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