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补注税行业信息化专项经费(第一批)的通知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6-01-27 浏览:7279
浙税协发〔2015〕15 号
各税务师事务所:
2015年7月,中税协召开五届五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了全国注税行业信息化建设推广方案。根据中税协的要求,省税协下发了《关于下发我省注税行业信息化建设工程(一期)推广落实方案的通知》浙税协发 (2015)10 号文,并于8月28至30日举办了注税行业信息化建设工程(一期)推广培训班,明确了我省信息化建设工程的推广目标、任务和时间要求,并对完成目标任务的事务所,予以拨补信息化专项经费补助。
截止到10月20日,我省已有166家事务所完成了行业管理系统中的信息补充和所得税鉴证报备及鉴证工具的使用,完成乐视网网店装修和产品展示工作,为11月1日全国网店正式开业做好准备。
根据省税协三届三次常务理事会议精神,对已完成信息化推广工作的事务所拨付专项经费。现将第一批拨补信息化经费予以下发。
对至今尚未完成注税行业信息化推广(一期)目标任务的事务所,请按中税协要求,抓紧落实。
附:已完成行业信息化推广(一期)税务师事务所名单
浙江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