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中税协关于转发<四川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四川中税企服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非税务师协会会员的声明>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22-10-24 浏览:1969
浙税协发〔2022〕30号
各税务师事务所:
现将《中税协关于转发<四川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四川中税企服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非税务师协会会员的声明>的通知》中税协发(2022)100号文转发你们,请各税务师事务所高度重视税务师行业舆情,积极回应,主动发声,切实维护好税务师行业形象。
各所要结合“守法、自律、诚信、规范”经营自律专项检查、执业质量检查、等级税务师事务所认定等工作,进一步强化行业自律监管,坚决打击失信、违规、违法经营行为,切实维护国家税收利益和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要持续推进“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工作,推动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加强诚信道德建设,坚持依法诚信执业,努力营造更加良好的行业发展环境。
附件:中税协关于转发《四川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四川中税企服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非税务师协会会员的声明》的通知
30fj.zip
浙江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