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税协转发中税协《关于做好第33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24-04-08 浏览:939
浙税协发〔2024〕3号
各税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党支部:
现将中税协《关于做好第33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中税协发〔2024〕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精神,结合以下三点意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认真贯彻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要求。 今年4月,国家税务总局开展以“税助发展 向新而进”为主题的第33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望各事务所结合实际,围绕税收宣传月活动主题和重点工作任务,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传播力强、时效性好的宣传活动,扩大影响力,推动税收宣传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发挥优势,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税收宣传活动。同心服务团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发挥“百所千师、同心服务”品牌优势,其他事务所及党支部结合今年“百所千师助万企”专项行动,发挥税务师事务所专业优势,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深入企业开展“送政策、送服务、送温暖”三送活动,组织开展各项公益服务等活动。
(三)注重质效,不断提升税收宣传成效。税收宣传月活动期间,各事务所、事务所党支部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注重工作成效,注意拍摄的活动视频(照片),收集税务师参与人数、纳税人缴费人参与户数等数据,并于4月28日前报送至浙江省税协邮箱:zjctaa@sina.com。联系人:邱芸芸、李超男。联系电话:0571-85828620,0571-85828670
附件: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关于做好第33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tz.doc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