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纳2017年度会员会费的通知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8-03-27 浏览:3854
浙税协发〔2018〕3号
各税务师事务所:
根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章程》、《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会费交纳使用管理办法》(中税发[2008]024号)和中税协五届四次理事会会议精神,现将我省2017年度会员会费交纳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费交纳标准
2017年度的团体会员会费暂按年收入总额的0.6%交纳,执业个人会员会费暂按700元交纳。
二、会费交纳的时间及方法
会费交纳日期:2018年4月1日起至4月30日
开户名称:浙江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开户银行:光大银行杭州分行
开户帐号:76790188000435661
联系电话:0571-85828661
传真:0571-85828637
联系人:徐红斌
邮箱:zjctaa@sina.com
三、会费交纳要求
1、团体会费、个人会费请根据2017年行业报表数据计算,并务必填制附件《2017年度会费交纳情况表》发送至省税协秘书处邮箱。
2、会费请以单位开户行汇入省税协账户。
附件:《2017年度会费交纳情况表》 fj.xls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