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22年度税务师行业报表的通知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24-04-26 浏览:910
浙税协发〔2023〕1号
各税务师事务所:
根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2年度税务师行业报表填报工作的通知》(中税协发〔2023〕4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浙江省2022年度税务师行业数据统计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税务师事务所(2022年12月31日前成立且正常经营),须填报表1、表2、表4、表6和《税务师行业国际化业务情况统计表》。数据统计范围均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实际发生的数据。
二、填报登录
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或谷歌浏览器,登录中税协官网(www.cctaa.cn),在“服务大厅”栏登 “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或输入网址(www.ecctaa.com),登“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点击“行业报表”栏,在页面右侧用“单位会员号、密码(初始密码88888888)”登录,进入填报界面。
三、起止时间
税务师事务所填报起止时间为2023年2月8日9:00-4月15日17:00。
四、填报要求
为有效保证报表填写工作的准确性、完整性、真实性和及时性,各税务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结合税务师行业规范发展专项自律检查要求,认真准备有关资料,积极配合,确保填报工作有序开展。具体要求如下:
1.行业报表中全部涉及填报金额的单位均为“万元”;
2.关注今年报表新增数据项,新增加“行政登记证书编号”、“当年新招聘从业人员”、12月份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表(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税务师行业国际化业务情况统计表》等内容,请税务师事务所在填报中予以重视。
3.集团化税务师事务所总部和分支机构(子公司、异地分所)按“属地原则”填报,总部不得汇总填报分支机构的经营收入、人员情况等信息。
4.税务师事务所如合并填报非税务师事务所经营数据,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要求。
五、填报咨询
业务咨询:010-83755834、010-83755833、010-83755835系统咨询:010-63390083、4000825868 QQ:4000102233
浙税协报表QQ交流群(群号:184667935)咨询,其它问题联系省税协秘书处(吴聿健:0571-8586 6539,159 6717 1648)。
浙江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