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纳2020年度会员会费的通知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21-08-12 浏览:3385
浙税协发〔2021〕28号
各税务师事务所:
根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章程》、《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会费管理办法(试行)》(中税协发〔2019〕056号)、《关于降低和减免单位会员会费的通知》(中税协发〔2021〕19号)和浙江省注册税务师协会三届六次常务理事会会议精神,现将我省2020年度会员会费交纳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费减免
按照《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会费管理办法(试行)》和《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会费临时减免办法(试行)》,自2021年1月1日起,对单位会员应交纳的定额会费超过年度业务收入总额0.5%的部分予以减免。
为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减轻会员负担,中税协对36个地区2020年度单位会员会费中应上交中税协的部分,继续按50%比例进行减免(即按全部单位会员会费计算减免15%),减免期为一年。
为继续帮助我省税务师事务所减轻由于疫情防控所带来的实际困难,2020年省税协会员会费按50%比例进行减免。
二、会费交纳标准
会费减免后按以下标准交纳:2020年度的单位会员会费按年收入总额的0.25%交纳,执业个人会员会费按455元/人交纳。
三、会费交纳时间及账号
会费交纳日期:2021年8月11日起至8月31日
开户名称:浙江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开户银行:光大银行杭州分行
开户帐号:76790188000435661
联系电话:0571-85822339
联系人:钱婷
邮箱:zjctaa@sina.com
四、会费交纳要求
1、单位会费、个人会费请根据2020年行业报表表1中的收入总额和税务师人数计算,并务必填制附件《2020年度会费交纳情况表》发送至省税协秘书处邮箱。
2、会费请以单位开户行汇入省税协账户。
附件:《2020年度会费交纳情况表》811.xls
浙江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