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等级税务师事务所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23-08-03 浏览:1769
浙税协发〔2023〕9号
各税务师事务所:
为做好浙江省2023年度等级税务师事务所认定工作,根据中税协《关于做好2023年度等级税务师事务所认定工作的通知》(中税协发〔2023〕38号)和行业自律管理相关要求,现将我省2023年等级税务师事务所认定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的基本条件、认定标准和程序
2023年等级税务师事务所认定(A-AAA级)的基本条件、认定标准和认定程序按照《浙江省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实施办法(2016年修订)》执行(以下简称“办法”)。
1、新申报等级的税务师事务所向省税协提出书面申请,并按照“办法”第十三条提供材料,由省税协对材料进行考核审定。
2、对以前年度已认定的等级税务师事务所进行书面复核,对复核指标异常的事务所进行实地审核并要求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将按照程序降低或取消相应等级。
3、新申请AAAA级和AAAAA级及单独授牌分支机构的税务师事务所向省税协提出申请并报送等级认定材料,申报程序按中税协发[2023]38号《关于做好2023年度等级税务师事务所认定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执行。
二、申报基准数和内容的说明
1、营业收入:以2022年行业报表为准。
2、执业税务师人数:按2022年度全年平均数计算。
3、涉税鉴证咨询类业务是指: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企业税前弥补亏损鉴证、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鉴证及其他涉税鉴证业务;受聘税务顾问咨询、代理税收筹划和涉税培训等业务。
4、申请AAAAA级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或单独授牌分支机构等级认定的,纳税信用等级应为A级,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等级为TSC5级;申请AAAA级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或单独授牌分支机构等级认定的,纳税信用等级应为B级以上,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等级为TSC4级以上;申请A级至AAA级税务师事务所纳税信用等级应为B级以上,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等级为TSC3级以上。
5、申请A级至AAA级的税务师事务所必须把“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保证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事务所的贯彻执行”的内容写入税务师事务所章程或合伙人协议。
三、2023年等级认定工作的时间安排
1、申报期:2023年的等级税务师事务认定申报工作自2023年8月3日起至8月25日截止。
申报AAAA级和AAAAA级的税务师事务所,8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省税协,经省税协复核后上报中税协,中税协于9月-10月期间组织现场审核。
2、9月31日前,省税协评审小组完成初审和必要的实地综合考评。
3、10月31日前,省税协完成考评报告的审核,经会长办公会议审定后在省税协网站上公示。
4、认定结束后向社会公告并颁发牌匾。
联 系 人:吕玲玲 龚子沁
联系电话:(0571)85828635 85828510
邮 箱:zjctaa@sina.com
附件:1、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做好2023年度等级税务师事务所认定工作的通知》tz.doc
2、《浙江省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实施办法(2016年修订)》rdbf.doc
浙江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