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络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24-07-25 浏览:6982
浙税协发[2024]15号
各税务师事务所:
为了拓展执业税务师对汇算清缴相关问题的认知,增强涉税风控意识,提高涉税专业技能,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一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络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在税务师事务所执业的税务师。
二、培训形式:
培训班采用线上培训的方式,每期培训包括直播课程、点播课程及线上测试。学习平台操作方式详见附件3。
三、培训内容及日程安排:
课程类型 | 课程时间 | 课程内容 |
直播课程 | 8月6日 14:00--17:00 | 金税四期下企业合同财税法三位一体风险管控 |
8月7日 14:00--17:00 | 新征管形势下高新技术企业涉税实务 |
8月8日 14:00--17:00 | 财务报表涉税风险识别与防范 |
8月9日 14:00--17:00 | 以数治税下“双汇缴”策略管控应对 |
点播课程 | 自行安排 | 最新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年度申报表实务填报风险解析 |
新企业会计准则下税会差异调整 |
职场心理健康与自我调节 |
四、注意事项:
1、报名信息填写要清晰完整,为确保本人账号登录培训, 填报的手机号码需为学员绑定自身微信的手机号码。
2、事务所可按照附件1中的分配名额,统一报名。
3、本次培训全部课程培训截止日期为9月30日(培训全部结束后,事务所可在中税协平台查询学时)。
4、学员需完成全部直播培训及点播课程,并完成线上测试且成绩合格,方可视为完成今年的培训。做到“网络培训实体化”,确保培训效果。
5、中税协学时管理系统中需要身份证信息,故在课程设置信息采集中填加了身份证号统计,请知悉。
五、具体要求:
1、各税务师事务所报名信息填报后请与会务组及时进行核对确认,报名成功后,无故缺席的人员,个人及所在税务师事务所将被报名系统记录,今后报名培训将受限制。
2、参训的执业税务师要提前安排好工作,认真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于8月2日前上报省税协,邮箱:2352702906@qq.com。培训人员名单确定上报后,原则上不得更换。联系人:唐玮,联系电话:0571-88879970。
3、本期培训班纳入2024年度执业税务师继续教育培训学时,请各事务所做好培训学时的登记工作。
4、如有其他不清楚事宜可向省税协联系,联系人:潘秀煌,联系电话:0571—85828627。
附件:1、2024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络班)名额分配表
1.xlsx
2、税务师事务所继续教育培训报名表
2.xlsx
3、浙江省注册税务师协会网络学习班使用说明
3.docx
浙江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