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度我省执业注册税务师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2-05-18 浏览:9288
各税务师事务所:
今年3月,省税协转发了中税协《关于印发中税协2012年继续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浙税协〔2012〕9号),请各税务师事务所预报参加中税协在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基地和成都西部培训基地组织的培训班。近日接到中税协培训部通知,中税协组织培训项目可安排我省参加其组织的各期培训名额为389名,其中在扬州基地的培训项目共311名额(其中第1—5期各20名,第6—8期可满足我省上报的名额共191名,第9期为20名),其中西南培训基地的三期培训名额也可按我省上报人数安排培训,共78名。现就全省2012年执业注册税务师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报名参加扬州培训基地第6、7、8期和西南培训基地三期的培训人员均按原先报名需求分配参加各期的培训,请各所按时参加,参训人员名单见附件1
2、报名参加扬州第1—5期和第9期项目培训的,每期20个名额,共120个名额,我们作了名额分配,请各事务所在原报名人员中按分配的名额安排人员参加。并将确定的人员名单在5月30日前发至省税协邮箱。
3、省协会为解决报名参加扬州第1—6期和第9期培训人员的培训学习需求,决定聘请扬州第1—6期和第9期任课的主要老师来浙江授课,按照第1—6期和第9期的培训课程主要内容分成三个培训项目,分别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专门业务培训班”、“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业务培训班”、“涉税鉴证业务培训班”,根据各所上报的人员分别编入三期培训项目(见附件1),凡参加扬州培训基地和西南成都培训培训的人员,就不参加本省组织的培训班。培训时间大致7月上旬,每期3天。如需作调整培训班次,可通过电子邮件重新报名,截止至5月30日,逾期不接受调整,报名表见附件2.
4、本省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附件中,只有单位,没有参训人员信息的事务所,请将信息补充完整(附件2),发至省税协邮箱。截止至5月30日。
6、未预报名的单位,请抓紧在5月30日前重新报名。
7、培训费用。中税协组织的扬州培训和西南培训,培训费以中税协的规定为准。省税协组织的培训班免培训费,食宿自理,每人住宿费460 元/天(双人间),餐费180元/天。
8、如有其他不清楚事宜直接与协会秘书处联系,联系人:卢振东;联系电话0571—85828661。省税协邮箱:zjctaa@sina.com
附件1、2
浙江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二O一二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