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中国注册税务师同心服务团标识的通知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3-09-10 浏览:855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经中央统战部同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中国注册税务师同心服务团于8月22日正式成立,中央统战部副部长陈喜庆、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共同为同心服务团授牌。
中国注册税务师同心服务团根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同心服务团规程》,由注册税务师行业中的志愿单位和志愿者组成,受中央统战部、国家税务总局指导。中国注册税务师同心服务团以抓好“同心”教育,突出“同心”实践,注重“同心”实效,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为宗旨,通过有计划地为企业和社会提供专业性公益咨询、培训等服务,开展多种形式的非专业性活动,充分发挥行业人才知识优势,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服务国家经济建设,提升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影响力。
中国注册税务师同心服务团是继中国律师和两院院士服务团之后的第三个同心服务团。为使中国注册税务师同心服务团更好地开展工作,努力践行与中国共产党同心同德、同心同向、同心同行的“同心”思想,充分体现中国注册税务师行业的特点,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决定面向全社会和全国注册税务师行业,公开征集中国注册税务师同心服务团标识(Logo),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要求
(一)总体要求
1、应征作品要充分体现“同心”思想和注册税务师行业特征,具有较强的视觉震撼力、吸引力和传播力。
2、应征作品应为最新原创、未发表过的作品(应征作品如发生权属纠纷由应征者承担责任)。作品不得抄袭他人、不得与他人作品相似或雷同。应征作品无论采用与否,均不退还。对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进行修改、综合处理,入选作品的著作版权属于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并拥有永久使用权。
(二)标识要求
中国注册税务师同心服务团标识(Logo)要求:构思巧妙、图形简洁、色彩明快。作品应包含形象标识的绘制形象、名称和设计的文字说明,可由单幅图稿表现,也可由不同色彩的多幅图稿组成。形象标识(logo)应提供书面稿件2份,其中彩色图案1份,黑白图案1份,缺1份无效,均按A4稿纸规格,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并提供PSD和JPEG格式电子文件(JPEG格式不小于3MB)。
二、投稿方式
(一)投稿者应以纸质和电子稿件方式投递。
(二)请投稿人附准确的身份说明资料(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个人情况简介等),并注明“中国注册税务师同心服务团标识征集”。
(三)投稿截止日期为2013年11月31日(以当地邮戳或电子邮件发出日期为准)。
三、评选方式
主办单位将邀请中央统战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注册师税务师协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组成征集中国注册税务师同心服务团标识评审委员会,通过初评、再评、终评,评出特等、一、二、三等奖。获奖作品和获奖者名单将在相关的网站、报刊、杂志上予以公布。
四、奖励
对获得中国注册税务师同心服务团标识(Logo)的特等、一、二、三等奖的获奖者,中国注册师税务协会将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
五、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73号裕惠大厦A座11层
邮 编:100142 电子邮箱:logo@cctaa.cn
联系人:王金龙 联系电话:010-68413988转8812
传 真:010-68454331
请各地方协会将此通知转发至本地各税务师事务所,并做好督导工作。
二○一三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