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注册税务师行业委员会关于开展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23-05-15 浏览:1352
浙注税行党发〔2023〕6号
各事务所党支部:
近年来,全行业各事务所党组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围绕行业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进发展”的工作思路,以行业自律管理为重点,加强诚信道德建设,认真开展规范化建设,发挥专业优势助力减税降费,以党建引领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涌现了一批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先进典型。
经浙江省注册税务师行业党委研究决定,在全省税务师行业评选12个先进基层党组织、22名优秀共产党员和12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并在“七一”前夕予以通报表彰。通过表彰先进,树立标杆,进一步引领和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为助力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现就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进一步深化税务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以“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为目标,以争先创优为主要内容,通过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增强行业的影响力,不断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二、表彰范围及数量
(一)评选范围:
全省独立税务师事务所党组织、从业党员、党务工作者。
(二)表彰数量:
1.先进基层党组织:12个;
2.优秀共产党员:22名;
3.优秀党务工作者:12名。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条件
1.领导班子好。组织和带领党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党支部领导班子健全,责任明晰,实现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党建业务一体化融合有成果;党组织政治功能强、作用发挥强,带领党员和从业人员依法执业、诚信经营,以党建引领业务发展。
2.党员队伍好。党员队伍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员意识,在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明显,无党员违法违纪现象。
3.工作机制好。党的建设工作写入税务师事务所章程,规章制度健全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党组织生活正常开展,发展党员坚持程序标准,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注重对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服务,党建工作考核机制完善。
4.工作业绩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职责,事务所管理规范,服务工作优异,积极助力减税降费等税收工作,工作成绩显著,事务所年检通过,涉税服务和鉴证业务无违规违法的行为。
5.群众反映好。积极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党组织在社会上有良好形象,事务所近两年有先进的做法和经验被上级党组织、当地政府、协会等表扬的单位。
6.宣传工作好。注重宣传工作,成效显著,稿件被社会媒体、协会网站、微信公众号和杂志采用的单位,给予优先考虑。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条件
1.模范作用明显。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行业规定,理想信念坚定,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道德素养和职业素养,在助力减税降费等各项活动中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2.业务成绩优秀。坚持立足岗位,爱岗敬业,埋头苦干,求真务实,勇于创新,业务工作精通,成绩显著。
3.服务工作突出。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纳税人,服务态度好,工作作风实,业务素质高,在纳税人中具有较高威信,比较认可。
4.道德品质良好。坚持加强党性修养,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作风正派,身心健康,诚实守信。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条件
1.忠诚党的事业。热爱党务工作,注重学习党建理论,有较高的党建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熟悉党建业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有较丰富的党务工作经验,善于研究和解决新时代下党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强,党务工作业绩突出。
3.工作作风扎实。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服务态度好,服务意识强,服务作风好,受到党员群众的信赖和认可。
4.自觉遵纪守法。依法办事、清正廉洁、为人正派,组织纪律性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不滥用职权,不谋取私利。
5.注重党性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作风正派,身心健康,党性修养高。
四、评选时间和程序
(一)上报材料(6月10日前),各事务所党组织报送材料(见附件):《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申请表》、《优秀共产党员评选申请表》、《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申请表》。
(二)集中评审公示(6月20日前),省行业党委办公室对各事务所党组织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研究,公布考核结果并公示。
(三)发文表彰(6月底),对考核先进的党组织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并颁发证书。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党内评先表彰活动是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学习先进、交流经验,更好地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各事务所党组织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谨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参与。
(二)落实规定要求。各事务所党组织要认真做好推荐审查工作,坚持原则,严格标准,认真审查,确保评先对象事迹的真实性、先进性、典型性。上报材料需经属地税务机关纳税服务部门党建指导员签字确认。
(三)认真撰写材料。申报单位和个人除提交申报表一式二份外(见附件),需另附1000-2000字的先进事迹材料。事迹材料应围绕评选条件,实事求是,真实可信,事迹突出。所有材料需用A4纸打印并附电子文档。
(四)报送时间和方式。请于6月10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zjctaa@sina.com,邮件名为:XX事务所党组织参加评选工作材料;纸质材料请邮寄至行业党委办公室: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座9楼9008室,联系人:邱芸芸,电话:0571-85828620,13675891890.
在材料报送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行业党委办公室联系。
附件:1.《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申请表》515.docx
2.《优秀共产党员评选申请表》516.doc
3.《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申请表》517.doc
中共浙江省注册税务师行业委员会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