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20年度税务师行业报表的通知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21-01-27 浏览:3005
浙税协发〔2021〕5号
各税务师事务所:
根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填报2020年度税务师行业报表的通知》(中税协发〔2021〕004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浙江省2020年度税务师行业数据统计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税务师事务所(2020年12月31日前成立且正常经营,以营业执照日期为准)填报表1、表2、表4和表6。表1至表6数据统计范围均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实际发生的数据。
为满足税务师行业数据统计分析的需要,更好的为行业发展和政策研究提供数据支持,结合2020年底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功能优化征求意见情况,中税协对行业报表系统进行了调整。由于目前行业报表表1至表5基本可以满足行业分析的需要,本次调整对系统功能进行了优化。为增强填报数据的准确性,在征求各方面意见后,以尽量减少变动不增加地方税协和事务所负担为原则,本次调整用中税协2016年确定的《税务师行业主要鉴证业务情况统计表》替换原有的行业报表表6(详见附件一)。
为准确了解疫情对行业服务情况的影响,详细摸清事务所服务客户的具体情况,在行业报表填报数据的基础上,增加了《服务客户情况调查问卷》(以下简称“调查问卷”,详见附件二),对税务师事务所服务客户的主要类型、规模、所属行业及提供的免费服务进行问卷调查。为减少事务所填报负担,问卷必填项目全部为选择题,只需进行勾选即可。
二、填报方式
请税务师事务所使用用户名及密码登录“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网址:www.ecctaa.com,初始密码88888888),在行业报表模块进行填报(具体操作方法详见系统登录首页)。
三、填报时间
填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5日。
四、系统操作咨询
咨询电话:4000825868 咨询QQ:4000102233
五、其他要求
由于本年度报表系统和填报内容进行了调整,为保证行业报表数据填报的准确性,请各税务师事务所特别注意报表的变动部分,重点关注如下几个方面:
1.事务所在登录报表系统后会弹出《调查问卷》填报提示,按提示进行操作即可。
2.《调查问卷》选择题为多选,可就符合事务所自身情况的项目全部勾选
3. 行业报表表1重点关注“委托人户数”项目,此项目为事务所服务客户的总数量,与表4户数没有直接勾稽关系。在表1“委托人户数”项目下,委托人应以独立客户单位计算,委托多项业务的同一个委托人算作1户,免费提供服务的客户也应计算在内。
4. 行业报表表4重点关注项目分类,按照《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3号)规定的八项业务分类进行填报。
5. 为保证数据来源的准确性,行业报表表6每一项目均与相应的纳税申报表项目进行了对应,表中备注对填报项目进行了详细说明。
6.行业报表中全部涉及填报金额的单位均为“万元”。
7.采取总(母)分(子)结构的税务师事务所,总部和分支机构填报原则不变,须按“属地原则”在报表系统中向所属地方税协独立报送各自报表,总机构不得汇总报送分支机构的经营收入、人员情况等信息。
8. 集团化税务师事务所总部和分支机构须及时维护相关集团化信息,总部应对分支机构开展一体化工作,并对纳入合并范围的分支机构报送信息进行管理和汇总。
9.填报过程中如有疑问可通过浙税协报表QQ交流群(群号:184667935)咨询,或电话联系省税协秘书处(吴聿健:0571-8586 6539,159 6717 1648;徐红斌:0571-8582 2339,139 0651 6438)。
附件一:《税务师行业主要鉴证业务情况统计表》 1271.xlsx
附件二:《服务客户情况调查问卷》1272.docx
浙江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