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线上举办企业所得税与高新技术涉税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23-11-23 浏览:2342
浙税协发[2023]17号
各税务师事务所:
为了拓展执业税务师对热点涉税问题的认知,帮助税务师及时了解最新行业发展动态,提高涉税专业技能,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两期线上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在税务师事务所执业的税务师。
二、培训形式:
采用线上培训的方式,每期培训班包括直播课程、点播课程及线上测试。
三、培训内容及日程安排:
班次 | 培训班 | 直播时间 |
1 | 企业所得税涉税业务培训班 | 9月12日-9月15日 |
2 | 高新技术涉税业务培训班 | 9月19日-9月22日 |
注:具体培训内容详见附件1。
四、注意事项:
1、报名信息填写要清晰完整,为确保本人账号登录培训, 填报的手机号码需为学员绑定自身微信的手机号码。
2、事务所汇总培训需求后统一报名。
3、本次培训全部课程培训截止日期为9月30日(培训全部结束后,事务所可在中税协平台查询学时)。
4、学员需完成全部直播培训及点播课程,并完成线上测试且成绩合格,方可视为完成今年的培训,做到“网络培训实体化”,确保培训效果。
5、中税协管理平台中学习信息需要身份证号信息,故在课程设置信息采集中填加了身份证号统计,请知悉。
五、具体要求
1、各税务师事务所报名信息填报后请与会务组及时进行核对确认,报名成功后,无故缺席的人员,个人及所在税务师事务所将被报名系统记录,今后报名培训将受限制。
2、参训的执业税务师要提前安排好工作,认真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于9月8日前将报名表报省税协,邮箱:2352702906@qq.com。培训人员名单确定上报后,原则上不得更换。联系人:杨慧青,联系电话:0571-88879965。
3、本期培训班纳入2023年度执业税务师继续教育培训学时,请各事务所做好培训学时的登记工作。
4、如有其他不清楚事宜可向省税协联系,联系人:潘秀煌,联系电话:0571—85828627。
附件:1、企业所得税与高新技术涉税业务培训班课程安排表 fj1.doc
2、税务师事务所继续教育培训报名表fj2.xlsx
3、浙江省注册税务师协会线上学习班使用说明fj3.doc
浙江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3年9月4日